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哨兵不乖_分节阅读_3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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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给我火儿。”最先穿好的那个停下来,“早知道日子还能这么过,就不苦哈哈地打猎种土豆了。”

“这才哪儿到哪儿啊。”他们三个无意间站成一排,中间的那个人腰上挎着枪,“有了这些打仗的家伙,咱们简直能在沙漠里称霸,咱们看上哪个营地了就直接动手抢啊,客气什么。”

最左边那个看着他们的巨大电网,这么高,人碰一下就死更别说翻过来,足足绕着营地一圈,可比篝火、木刺、巡逻强太多了,他斜着脸笑起来。“那是,要不是那帮哨兵自相残杀,这种好东西怎么能落到咱们手上,他们互相杀死了最好,住移动城市里有什么了不起的,呸……他们的枪,咱们他妈的也能用,诶诶诶,你们还记得吧,一发榴弹就把那营地的人打飞了。”

“当然记得!”中间的人还回忆起来,那场面,见过一次就绝对不忘,人在武器面前的渺小让他狂妄,误以为这种强大就是自己的能力,“什么他妈破防具啊,那么大个营地,一看就知道存了不少东西,不抢他抢谁?没想到他们女人也多。”他笑着将头转向右侧来,平时他们就是一帮混迹各个营地的零散流民,因为不爱遵守营地的规矩,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大营地接纳他们,“等到其他兄弟回来咱们再抢……”

话说到这里,就停住了,因为他右边的人没了。

“我操,干什么去了他?”他再次看看右侧,看看身后,真的没人了,刚才还好端端站着呢,于是又转向左侧,“撒尿去了吧?跑得还他妈挺快,对了,你一会儿准备……”

话也停住了,因为他左边的人,也没了。

“你们俩干嘛呢?人呢?”他左看右看的,两边都变成空荡荡,耳边只有风声,还有电网不知道又电了什么虫子的噼啪噼啪声,他还以为这是开玩笑,“这他妈的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啊,你俩赶紧滚出来!”

可是等他将目光收回面冲正前时,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,已经站在面前了。迷彩帽子压住刘海,看不清楚眼睛,但是眼珠黑得很。鼻梁上全是血红色,嘴角向下垂着,这三分之一秒里,他像是被沙漠里什么动物给盯上了。

完全是动物的眼神。

他刚要喊,声音又被捂进了嘴里,只剩下类似呜呜的闷声,力气非常大,绝对不是普通人的手劲儿,脖子都要被掰断了,随后眼前有个金属的亮光锃地闪了一下,喉结一道深凉。他的眼白往上一翻,再也发不出声音。

宋捡的迷彩服上,已经全都是血了。这是第三十三个,喉结被他的短刀割开,滚热的血喷出来,还喷了他一整脸。而在他们刚才谈论的过程中,宋捡其实想到了一个人。

樊宇。

那个想要霸占自己身子的男人,一心认定自己早早勾引了小狼哥的男人,趁着小帐篷里没有人,把自己按住还扒掉衣服的男人,他的心和这些人一样肮脏。

他那年已经制伏了自己,自己完全没法反抗暴行,不小心将他惹怒差点儿丢了小命,连小帐篷都跑不出去。是小狼哥带着一把枪回来了,毫不犹豫地开枪,子弹瞬间击穿樊宇的脑袋。

当时,宋捡其实是有些害怕的,害怕武器的威力,也知道哥还没长大就为自己杀了人。人的生命被夺去,和看到狼带着猎物回来,感觉完全不一样。

他害怕,也曾经想过,如果樊宇没被杀死会怎么样,哥完全可以打穿他的肩膀,或者用子弹打断他的膝关节。那样的话,或许营地里的人就不会轰走他们,哥也不会在小小年龄就背负上杀害养父的罪名。

可是现在他只想杀了这些人。

不要弄伤,不要击晕,就是完完全全、干干脆脆地杀了他们。对恶人的留情就是对好人的伤害,他们欺负人,凭什么……凭什么还要活在沙漠里?

那些被他们欺负的人,又为什么要遭受苦难?小狼哥那年没做错,这种人就不该活,他们只要多活一天,就是对死去的人和受欺侮的人的讽刺。

“那边我清理完了,一共二十九个。”李韩帮宋捡将尸体抬走,全部藏在帐篷后面,最远端的小帐篷已经跑出了人,是女人,她们的衣服都破了,但是听从李韩的安排,全部猫着腰往电网开口的地方跑。

“我让她们先跑。”李韩低声说,“还没找到张灵,继续找。我去那边……”说着他又隐入黑夜里,在灯光不足的野外环境中,哨兵的视力就成了最好的工具。

宋捡没来得及和他说话,短刀只收在袖口里以备不时之需,他将帐帘撩开,也猫着腰,带着一身血迹钻进去。

一进去,帐篷里的几个女人就开始往后躲。

“别怕!是我!”他也不知道这些女人认不认识自己,面孔都很生,“是张牧派我来的!”

原本她们还在往后藏,用衣服和头发藏住脸,甚至顾不上挡住腿,可是听到张牧这个名字,她们已经麻木的脸慢慢抬了起来。

宋捡知道她们都受伤了,也知道现在自己的形象实在没有可信度。谁会相信一个满身都是血的佣兵呢,但还是擦了擦脸,小心翼翼地慢慢说,生怕她们因为受惊吓发出叫喊:“张牧,是张牧。他还活着,他派我来接你们。你们的腿还能走吗?”

女人们的迅速靠近,是宋捡完全没想到的,她们几乎一瞬间就过来了,抓住自己破了皮的手,抓住自己全是鲜红的袖口,甚至碰到了他的短刀刀刃。在这一刻她们什么都顾不上了,形同枯槁的脸有了一丝生气,无神的眼中开始汇聚活人的神情。

“别说话。”宋捡立刻捂住一个女人的脸,怕她们哭出来,“你们一会儿离开帐篷,就往帐帘左下方的方向跑,不要怕惊动别人,我已经把他们全部杀掉了。”

听到杀掉了,几个女人同时呼出一口气,不是害怕,而是极端紧张下终于感觉到了安全。她们不认识这个穿迷彩的人,但是不约而同选择相信,因为他提了张牧的名字。领头人的名字就是最大的保障。

“电网有一个一米多宽的出口,你们从那里跑出去,不要碰任何东西,察觉到旁边有电也不要碰,跑出去就好。外面有狼,但是狼不会伤害你们,你们只要先照准直线跑掉就行,知道吗?”宋捡快速地说,当他放下手的时候,那个女人的脸上已经被印出一个血手印了。

那几个女人拼命点着头,其中一个听到狼,立刻认出了宋捡。要是看脸是绝对认不出的,更何况他的脸被血溅满,可是有狼的人,营地里只有那两个。

“快跑!”宋捡把迷彩上衣脱掉,盖在没有上衣穿的女人身上,露出了光着的上身,“营地外面有人接应,快跑!”

她们抱着身上仅有的衣服,窝着腰,光着脚,一个接一个钻出了帐篷,宋捡最后钻出来,飞快地眨动眼皮,因为出汗,下眼睫毛全部黏在了薄薄的卧蚕上。

视觉通感再一次打开,营地里变成了热成像画面,不管有没有灯光,活着的人都逃不过去。比较高大的是男人,那帮混蛋还没注意这边的动静,宋捡这次直接潜入了帐篷,把一个趴在女人身上的男人薅下来。

“你他妈谁啊?”那人刚要脱裤子,这就已经变成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。宋捡左手捂着他的嘴,右手使劲儿一滑,强大的血压之下,红色溅到了帐篷的顶盖。他把这具脖子几乎割断的尸体扔掉,一把拉起地上的女人,仍旧是说了张牧这个名字,那个女人就愿意相信他。

他带着女人出来,给她指了指方向。两点钟方向,也有几个女人从帐篷中跑出来,随后掀开帐帘出来的是李韩。

李韩朝他点了下头,钻进了下一个帐篷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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